系统基本组成
    闭路监控系统根据其使用环境、使用部门和系统的功能而具有不同的组成方式,无论系统规模的大小和功能的多少,一般监控电视系统由摄像、传输、控制、图像处理和显示等四个部分组成。
    摄像部分
    作用是把系统所监控的目标,即把被摄体的光信号变成电信号摄像机的种类很多,不同的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而选择不同的摄像机及镜头等;
    传输分配部分
    作用是将摄像机输出的音视频信号馈送到中心机房或其它监控点;本部分能够应用的产品有视频分配器、视频放大器、馈线等;
    控制部分
    作用是在中心机房通过有关设备对系统的摄像和传输分配部分的设备进行远距离控制,控制部分的主要设备有:集中控制器、电动云台、云台控制器等;
    图像处理与显示部分
    图像处理是指对系统传输的图像信号进行切换、记录、回放、加工和复制等功能;显示部分则是使用监视器进行图像重现,有时还采用投影电视来显示其图像信号。图像处理和显示部分的主要设备有:视频切换器、监视器和硬盘录像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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